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。
那年,中专毕业的杨宁被分配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,第一年月薪是一百元。
赶到第一次休班,他决定回老家看看母亲。坐了五元钱的大巴车回到镇上,正赶上三天一圩的日子,想买两斤猪肉和几斤水果带给母亲。
不料,在走过卖菜的摊位时,看见身材瘦小的母亲正在卖两箩筐辣椒,旁边还有同村的两个婶婶。母亲很惊讶,站起来拉起他的手嘘寒问暖。
从村里到这镇上要走十多公里山路,现在已是中午十二点多了,母亲她们一定饿了。于是赶忙到猪肉摊买了半斤猪肝、半斤粉肠、半斤五花肉,再到旁边的米粉摊请老板加工好,让母亲和两位婶婶去用餐,自己替她们守摊。
摊位摆在路边,没有东西遮挡骄阳,杨宁被晒得汗流浃背。他心里想忍忍吧,母亲那么远都能挑来,太阳晒不死人,自己七岁时,父亲因病去世,母亲把三个兄弟拉扯大,真不容易。
不到三分钟,BB机响了,是车间主任找他的。他到旁边的公用电话回复。原来是班组一位职工生病,车间主任要他回去顶班。他回到摊位看了手指一样的辣椒,想赶快卖掉赶回单位。
一个光着脑袋的商贩来问价钱了,别人每斤要卖一块钱,说是市场价。杨宁和商贩讨价还价,最后商定八毛一斤成交,辣椒一共八十斤,商贩付了钱。杨宁盘算着,如果按实际价格把钱给母亲,她会一个月睡不好觉,毕竟二弟读中专每月七十元的生活费是她负责,自己负责大弟读中专每月七十元的生活费。
两个婶婶随母亲吃完东西回来,都夸杨宁懂事。杨宁告诉母亲辣椒卖完了,并说单位有事得赶紧回去。母亲问多少钱?杨宁告诉她一块钱一斤,便把自己准备好的十六元,加上卖辣椒的共八十元钱给她。母亲睁着吃惊的眼,说卖得那么快,抬头看了一眼别人还没有卖掉的辣椒,慢慢接过钱,叫他在原地等一下。一会儿,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十斤大米,说单位没食堂,叫他拿回单位,能省就省。
杨宁给母亲买了猪肉和水果,就匆忙赶回单位。
此时,他身上仅剩二十元钱,这将是一个月的生活费。还有,弟弟每月的生活费雷打不动,要按时寄去的。
往后的日子里他每天只喝稀饭榨菜。转眼到了月底,母亲给他带的大米吃完了,他想把塑料袋扔了,突然发现袋子底下压着十六元钱!
他心里一阵抽搐,嗅着含有米香的一张十元和六张一元的票子,眼里噙满了泪水。
从那以后,他就一直保留着这十六元,直到今天。
(编辑:黔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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